優愛媽是一個直腸子的人,有什麼不滿的事常會直接反應出來,最近為了幫優愛醬在台灣設的事還寫了一封e-mail到外交部,可是昨天聽到有關文件認證的費用,真的是讓我瞠目結舌,不吐不快!!

這是要認證的原文本,認證費用1600日幣,這個費用沒問題,但是......

這張是上面那張的中譯本(我自己翻譯的),認證費用卻要3200日幣,是原文本的2倍費用,聽大阪辦事處的承辦人員說譯本拿回台灣的法院公證費用是400台幣,我當然選擇回台灣公證,對於外交部文件認證規費的收取標準感到很難理解,有人知道為什麼可以告訴我嗎?
後記:
優愛媽因為實在無法理解這樣的規費標準,於是又寫了一封e-mail給領事事務局長,後來有一位領三(應該事領務三組吧?)的白先生回覆我的e-mail,回覆的答案就是給我規費收取標準表,這是我最討厭的回答方式,xxxx.......
條文第二條駐外館處辦理領事事務文件證明收費數額如下:
一、遺囑公證:每件美金三十元或新臺幣一千元。
二、認證或文書證明(驗證):每件美金十五元或新臺幣五百元。
三、譯本認證:每件美金三十元或新臺幣一千元。
外交部辦理文書複驗每件收費新臺幣四百元。
前二項請求事件,請求人如需加發影本,影本每件減半收取費用。
第一項規定費額,請求人在國外申請者,依所定美金數額支付;以當地幣別支付者,由駐外館處依該美金數額折合當地幣別之收費數額,並報外交部核定後收取之。請求人自國內向駐外館處申請者,駐外館處徵收費用有困難時,得報請外交部代收,請求人應以新臺幣費額支付。
照紅字部分來看,在國外是用美金以當地幣別支付者由外館依美金數額折合當地幣別之收費數額,並報外交部核定後收取,現在日幣高漲,三十美金已經不到3000日幣了,很顯然外館處根本沒有反映匯率,不但如此我寄件到大阪郵局快遞費在便利店600日幣,可是大阪外館
寄回來給我自費,同樣的東西同樣的大小竟然要720日幣,說實在雖然很感謝他們讓我可以郵寄申請,但知道費用是依美金換算當地幣值,在這經濟差的時間裏匯差加上郵資差價,身為家庭主婦的我心理還真不是滋味!! 而且一次就可以完成的事因為費用問題變成要二道手續,免不了要抱怨外交部,可以外派到國外工作,簡單的文件翻譯很難嗎?而且又不需要由外館人員代為翻譯,二倍於原文認證的費用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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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基本上 就是個甚麼都死要錢的國家...
想破頭 都覺得很不合理
但是 又不能問 似乎問了的人很失禮@ @"
但是 納稅人的你 有資格 也有權益把障自己不是嗎!?...
我對 日本公務人員印象一直都是"最低"
呵呵
為什麼要認證疫苗接種的證明呢?
有同感
我也曾寫過信去政府機關是關於外國人買房子無法變更自用住宅地稅率,收到的回覆就像媽咪這樣,真的狠嘔,不過後來是他附了一個以前的案例,但卻沒"明說"到底可不可行,我也看不出來,就是整個傻眼就是了
哈
身不由己的時候
我也曾為了寶貝們回台入籍的事情
煩了台北辦事處很多次
光是在翻譯文件上蓋一個章就要收費加幣$75就覺得很不合理(還不包含翻譯費)
請問疫苗證明的認證是直接把母子手帳影印就可以了嗎?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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